姜恒的脚步顿了一下。
他没有回头,只是冷笑一声,充满了不屑。
“随你。”
说完,他便搂着孟玉,在众人的注视下,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宴会厅的大门。
门在他身后关上,隔绝了所有的喧嚣。
只留下我一个人,站在原地,站在无数闪光灯的中央,像一个被全世界抛弃的小丑。
宴会厅的灯光还亮着,可我觉得整个世界都黑了。
助理小陈冲过来,用西装外套裹住我,挡住那些不怀好意的镜头。
“思思姐,我们走。”
我被她半扶半抱着,踉踉跄跄地离开了那个让我成为笑话的地方。
回到空无一人的别墅,我把自己摔进沙发里。
这里是我和姜恒的家,房间的每一个角落,都充满了他的气息。
墙上还挂着我们大学时的合照。
照片里,他穿着洗得发白的T恤,笑容干净又羞涩。
我靠在他的肩上,手里拿着一个冰淇淋,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。
那时候,真好啊。
我认识姜恒,是在大学的图书馆。
我是一个沉迷于代码和公式的书呆子,他是学生会主席,是全校女生眼中的白马王子。
我们本该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。
那天,我为了一个技术难题,在图书馆待到了深夜。
出门时,外面下起了倾盆大雨。
我没有伞,只能狼狈地站在屋檐下。
就在那时,一把伞出现在我头顶。
我回头,看到了姜恒。
他把伞大半都倾斜向我,自己的半边肩膀都湿透了。
“林思思同学,我送你回宿舍吧。”
我的心,就在那个雨夜,彻底沦陷了。
我们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。
他有野心,有抱负,却苦于没有启动资金。
我拿出了我父母留给我全部的遗产,还有我靠写程序和申请专利赚来的所有钱,支持他创业。
他抱着我,激动得眼眶都红了。
“思思,你放心,等公司上市,我一定给你一场全世界最盛大的婚礼。”
公司的名字叫“恒思科技”。
恒是姜恒的恒,思是林思思的思。
公司的核心技术,全都是我没日没夜泡在实验室里研发出来的。
我将我名下十七项核心技术专利,以一份近乎无偿的授权合同,全部交给了他。
我以为,我们是在为了共同的未来奋斗。
我看着他一步步从一个穷学生,变成了如今身价百亿的科技新贵。
他越来越忙,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。
我们之间的交流,也从无话不谈,变成了他例行公事的几句问候。
直到孟玉的出现。
她是姜恒的青梅竹马,是他口中那个“从小娇气,受不得委屈”的妹妹。
他开始为了她,一次次地推掉我们的约会,不惜斥巨资拍下天价的珠宝。
他甚至用公司的资源,把孟玉从一个三流小明星,硬生生捧成了一线小花。
我质问他,他却总是不耐烦。
“思思,你怎么变得这么不可理喻?
我跟玉儿只是朋友。”
“你能不能大度一点?”
多么可笑。
他用着我的钱,我的技术,去捧他心爱的女人,回头还要指责我小气不懂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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